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1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杨浦区委组织部反映,联络电话:25032137,12380,24021442(传真);联系地址:江浦路549号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200082);高安路19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200031);网上举报:上海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shanghai12380.gov.cn)。
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杨浦区委组织部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