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标准,今年10月1日起,申请医疗救助的本区城镇居民家庭,在收入和财产两方面必须同时符合相关标准,即: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420元;人均货币财产低于5万元(两人及以下家庭、18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全日制中等学校在读人员、60周岁及以上老人、残疾人等适当放宽);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无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非居住类房屋;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但仅有一套自住房屋的不限面积。
有关部门表示,上述标准,还将随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