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团性质的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者协会,目前共吸纳了包括街道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机关指导员、部分居民区党总支、居委会负责人、小区业委会主任及小区物业经理等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45人。街道将支持和保障协会在《章程》范围内独立自主、依法依规地开展工作,协会将积极争取业务主管部门和专家咨询团的支持,发挥其在政策法律咨询、业务指导等方面的作用。 ■毛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