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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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络教育应签订协议

  ■记者  刘竹一 

  本报讯  为顺利考上研究生,消费者沈小姐在沪上某知名培训机构报名参加了研究生强化班和网络班的培训课程,但开课后沈小姐却发现网络授课的视频非常模糊,声音很小根本听不清楚。沈小姐无法正常听课,无奈之下向校方提出退费要求,但校方对视频质量是否已达到无法听讲的程度表示质疑,不愿退费,故沈小姐诉至区消保委。 

  在调解过程中,区消保委了解到,沈小姐在报名时并没有与该机构签订任何培训协议,也没有对相应的退费情况有过约定,培训机构更没有给沈小姐提供任何试听机会,消费者对于该课程的了解完全停留在机构的宣传层面上。当视频课程质量出现上述问题的时候,沈小姐完全始料未及,提出退费的要求也相当被动。经区消保委调解,该培训机构最终同意退还沈小姐报名该视频课程所支付的费用。 

  区消保委在此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除了考虑机构的资质,还要对上课老师的情况、退费约定等日后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多做考虑,尽量以协议的方式来进行约定,不能轻信培训机构的单方面宣传,否则一旦发生与宣传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很难举证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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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时报要闻·综合02报名网络教育应签订协议 2013-07-04 2 2013年07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