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议题主要包括:草案拟规定在本市推行电梯运行远程监测系统,要求新安装使用的乘客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安装运行数据监测和远程传输装置,并鼓励维护保养单位建立电梯远程监测系统。该措施是否必要,可行?以及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住宅小区电梯,如果小区业主对出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导致电梯故障久拖不决,是否需要行政管理部门从保障公众安全角度出发强制停止使用电梯?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代表16人,市民代表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请填写附件二《听证代表报名表》,并于12月27日前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电子邮件地址:fzbjjc@shanghai.gov.cn,联系电话:2311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