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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谨防广告“避重就轻”

  ■记者 毛海萍

  本报讯 电视购物生动直观,很容易被消费者接受,但也存在着风险。近期,刘女士看到某电视台正在售卖某品牌四件套床单,见主持人反复介绍“柔软舒适”,觉得价格合适就买下了。

  床单到货后,刘女士打开一看,款式没错,但手感并不“柔软”。她再仔细查看产品上的成分标识,显示材质为聚酯纤维100%。刘女士觉得,四件套是和皮肤直接接触的,应以全棉为最佳,广告中所称“柔软”有误导之嫌。为此,刘女士向厂商反映,厂商回答说虽是化纤材料,但产品的“柔软舒适”程度不比“全棉”差,广告中也没指出该产品为“100%全棉”材质。这令刘女士大呼上当,懊悔当时没有仔细看清。区消保委联系厂商后,厂商要求消费者先把货物邮寄给厂商,然后再退款。

  区消保委在此提醒市民,对“电视购物”要持谨慎态度。目前,电视购物公司良莠不齐,有某些公司确实存在着误导的问题。如利用广告夸大宣传产品的某种性能,隐瞒产品的材质、产地、保修期;或过度宣传式样、销售量等次要方面,引导消费者冲动购买。刘女士反映的“四件套床单”,除了款式之外,重要的是应告知消费者是何种材质。同样,一个商品的广告理应正确介绍其主要特性,而不能“避重就轻”误导消费者,明明是“聚酯纤维”却闭口不语。此外,对消费者而言,除了不“冲动”外,在订购前查询清楚也很有必要,不可过分轻信广告中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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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谨防广告“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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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时报要闻·综合02电视购物谨防广告“避重就轻” 2015-03-05 2 2015年03月0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