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最低不少于平时加班小时工资17.4元;休息日加班日工资185.7元;法定节假日加班日工资278.6元。
■假期工资:以最低工资作为假期工资基数,假期工资日工资提高到92.9元。
■病假工资:最低标准调整为1616元。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
■最低经济补偿金和最低赔偿金:分别提到2020元和4040元。
■劳动者违纪等情况的工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即便被扣工资,实际收入仍不得少于2020元。
■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的工资:被派遣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2020元。
■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重新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
■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