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正式实行的《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是上海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教育督导工作以来,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对教育督导工作进行规范。会议要求,要以《条例》施行为契机,依法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督学队伍建设、督导制度建设,通过积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管、办、评”分离改革,真正实现由“教育大区”向“教育强区”的转变。
二联小学校长刘荣明和责任督学包罗作交流发言。国家督学、原上海市教育督导办主任杨国顺作《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精神解读的专题报告。 ■郑潇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