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家有幼子,却抵挡不住毒品诱惑染毒;身为人母,以贩养吸终落悔恨泪水,深陷毒品漩涡的少妇王晓欣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了深重的代价。近日,杨浦法院一审判决王晓欣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听到判决结果,王晓欣当庭潸然泪下,而她背后的故事也令人唏嘘不已。
原来,王晓欣家中有两名幼子,大儿子今年刚满七岁,小儿子年仅十一个月。身有完整家庭,本应安心做一名慈母陪伴孩子,王晓欣却无法抵挡毒品的诱惑,在吸毒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早在2000年,王晓欣就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因在监狱表现良好,2007年提前释放回归社会。
因为吸食毒品,前夫与王晓欣结婚后不久就离了婚,生下的大儿子由王晓欣一人抚养。面对生活的支离破碎,刑满释放后的王晓欣曾下定决心不再沾染毒品,痛改前非开始新的生活。不久,她与梁某结婚,生下了小儿子。
然而,缺乏经济来源的王晓欣很快再次走上“以贩养吸”的老路。2014年,王晓欣通过事先电话、短信与朋友张健联系,将两小包白色晶体状冰毒卖给了他,并且附赠两颗红色药片状冰毒。获知消息的杨浦公安分局民警迅速出击,将交易中的王晓欣和张健当场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了五小包白色晶体状冰毒和九颗红色药片状冰毒。
王晓欣在回忆案发当天的情况时称,朋友张健电话联系她,声称要购买冰毒。“一开始我有过犹豫,尤其是在等张健的时候,心里一直想‘要么别卖了’,可是想想家里因为我吸毒几乎一贫如洗,最后还是没有经得起毒品和金钱的诱惑……”王晓欣在法庭上供述时十分懊悔。
面对人赃俱获的事实,王晓欣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她深刻忏悔:“第一次犯罪是自己不懂事,刑满释放后,我一直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后来再犯确实是交友不慎,我希望自己能够亲手把孩子带大,不能让孩子们知道我是这样的人……”综合考虑自愿认罪等情节,法院认定王晓欣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