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各街镇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户籍(含居住证)的、遇有突发困难和目前政策未能覆盖的特殊困难的优抚对象和驻军官兵。为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发放和管理工作,市民政局和市基金会已对区县民政局、市基金会区县分会和街镇进行业务指导并提出若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