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近日联合对外发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进一步推广应用公共服务。
管理办法规定,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以自愿向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互联网服务中需要登记、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可以使用网号、网证依法进行登记、核验。
管理办法将于7月15日起施行。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5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