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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需求就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东方大律师”杨浦法律援助工作室成立,为民提供系列服务

  ■记者 周琳

  本报讯 杨浦法律援助中心搭台,“东方大律师”唱戏,共同演绎起为民服务的新曲。3月28日上午,位于扬州路583号的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特别热闹,“东方大律师”杨浦法律援助工作室正式成立,慕名而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排队等候,“坐堂”开展义务法律援助服务的,则是荣获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杨浦区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的厉明律师。

  倾听呼声 力邀名律师加盟

  今年,在区司法局指导下,区法律援助中心紧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惠民新路子,加快推进“法治杨浦”建设进程。

  在日常接待咨询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了解到,不少急需解决法律困惑的群众,渴望得到名律师、大律师的咨询和帮助。考虑到本区现有律师队伍中涌现出一批优秀律师,如“东方大律师”、“杨浦区十佳律师”等资源,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与有关大律师、名律师联系力邀加盟,创建成立了“东方大律师”杨浦法律援助工作室,让普通民众有机会享受到名律师“面对面”的义务援助服务。

  记者在现场张贴的海报中看到,“东方大律师”杨浦法律援助工作室首批团队,由四维乐马事务所主任厉明领衔,成员包括“尚伟所”黄绮、“华荣所”吴益民、“竞业所”张勤、“汇创所”唐一平、(下转第4版)  (上接第1版)“廖得所”廖佩娟、“钟颖所”钟颖、“凤凰所”张武援、“胜康所”徐微徨、“汉之所”王志达等知名律师。

  “这是一个‘最接地气’的平台,是杨浦区委、区政府为困难群众办的一件实事。”谈及新工作室的成立,厉明律师认为,名律师团队将更好地为杨浦面临生活、法律纠纷“双重困难”的群众实现诉讼维权的权利。

  “这个大律师一点架子都没有!分析问题就是准,就是透彻!”68岁的马大伯一个劲地赞叹。当天上午,共有12位居民获得厉明律师的免费接待。

  顺应需求 优化日常便民服务

  据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东方大律师”杨浦法律援助工作室由该中心统一管理,在每月法定工作日的最后一个星期四,面向社会开展为期半天的免费咨询服务,名律师还参与承办部分非法律援助疑难案件,参与研究、制订区法律援助制度设计、工作规划、理论研讨、政策制订等有关工作。

  “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努力追求的目标,在现有资源下尽最大可能地提供人性化服务。”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表示。

  为顺应群众需求,该中心提供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包括“优先接待”、“上门服务”、“首问负责”、“专室接待”、“开设分支机构”、“延长服务时间”、“主动接受监督”等多项内容。

  区法律援助中心是本区众多受法律纠纷困扰的困难群体的“娘家”,在这里,70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军属、伤残人士,是优先接待对象;满80岁的高龄老人、肢体残疾或其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并设“65895194”专线受理电话;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受理实行首问责任制,力求“一次告知清楚、二次立案受理”;为保护隐私,还专门设立当事人来访专门接待室,对当事人隐私及其他不愿公开的谈话内容严格保密;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服务接待实行“周六上班”和“中午不休”制度。

  目前,全区各街道、镇均开设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区妇联、残联设置了法律援助分中心;并与区老龄委合作,在全区100个符合条件的居委会派出律师,两个月一次进驻老年活动室接受法律援助咨询。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拟开展中小学生法律援助项目,为学生提供维权、摔跤等人身损害法律援助;还计划与看守所沟通,开展“送法进高墙”活动。

  据了解,为更深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区法律援助中心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12348”法律咨询专线运行机制,形成“接听电话及时”、“服务信息告知”、“接答用语规范”、“解答问题清楚”、“服务态度亲切”、“预约服务落实”“六个要”制度。同时,开设投诉电话“55218044”,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窗口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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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头
杨浦时报一版要闻01群众需求就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2014-04-01 2 2014年04月0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