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消费者李先生日前在某耳机专卖店里看中了一款耳机,经店员介绍该耳机系法国原装进口,音质好,无杂音。李先生也看到耳机上标注的是“made in france”,遂购买了该款耳机。
然而,李先生的朋友看过耳机后告知李先生这款耳机不像是进口耳机。李先生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该耳机产地系国内,但是专卖店为牟取更多利润,以国产商品冒充进口商品欺诈消费者,李先生向区消保委进行了投诉。在区消保委的督促下,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了退一赔一的赔偿。
本案例中,商家故意告知消费者有关耳机的虚假情况,欺骗李先生,诱使其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而订购了耳机。区消保委指出,对于这种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新消法》将现行消法规定的“退一赔一”修改为“退一赔三”,并增加了“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的规定。若消费者再遇与本案例类似的情况,商家赔偿额将比从前大幅提高。
据了解,《新消法》旨在有效调动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强化经营者的义务,对违法经营者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伍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相比原本规定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大大增加了经营者的受处罚金额,进一步加大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