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外环线以内区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为了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杨浦区作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区机关党工委特向全区机关党组织、广大机关干部提出倡议:
一、党员干部带头。各单位党组织应加大对所属支部党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按照《条例》规定,不燃放不购买烟花爆竹,并带领机关干部及亲属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购买烟花爆竹工作。
二、倡导文明过节。春节在即,倡议机关干部尊重并追求春节庆祝方式的多样性。禁止在规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欢度节日。
三、加大宣传教育。各机关基层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围绕《条例》精神,结合“一线工作法”、“双千”、“双结对”等发动机关干部广泛开展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市民环保意识,保护大气环境质量。
四、做到承诺守信。围绕“诚信机关”主题教育活动,广大机关干部要遵纪守法,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条例》精神。对违规燃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每位机关干部都有责任、有义务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配合职能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着力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为建设美丽杨浦,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