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民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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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区管企业财务总监公开竞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区管企业财务总监公开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

  杨浦区区管企业财务总监(6名)。

  二、竞聘范围

  现任杨浦区国资委外派财务总监,区机关事业单位、区管企业符合条件人员,以及专业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推荐人员。

  三、职位说明

  (一)参与经营决策,对企业重大资产和经营活动的方案制定、执行及过程,进行财务管控和监督;

  (二)组织拟订与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推进企业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控体系;

  (三)组织编制企业财务预算与资金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持续推进和完善全面预算管理;

  (四)组织拟订与实施企业投融资方案,改进和优化企业资金管理体系,推进企业资金集约化管理;

  (五)组织实施企业财务会计工作;

  (六)组织实施企业税务工作;

  (七)组织建立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并按照规定向区国资委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八)组织建立完善企业财务信息化系统;

  (九)拟定企业财务机构的设置方案;

  (十)及时发现和制止企业违反国家财经管理法律、法规和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经营行为;

  (十一)区国资委、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以及企业要求财务总监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有上海市户籍。

  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能够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诚勤勉,有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和法律法规。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较强的战略思维、分析判断、沟通协调和监督控制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财务管理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资本运作能力较强,较丰富的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实践经验。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资格

  1、一般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经济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8年以上的专业经历和3年以上企业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履历清晰,在以往履职中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区管企业部门正职或其子公司主要领导人员任职满3年。

  (2)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或相当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

  (3)区国资委外派职位任职。

  (4)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推荐。

  3、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或者高级会计师(或相当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

  4、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经研究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以上有关年限的计算,截至2016年5月1日。

  五、考试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以个人自荐为主,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执业、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区管企业财务总监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区管企业财务总监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区财务总监公开竞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区国资委网站(gzw.shyp.gov.cn)公布。

  六、考试方法和内容

  1、笔试。采用书面考试形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笔试后原则上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专业知识储备、个性特征等方面与竞聘职位的匹配程度。

  3、资历评价。根据报考者的工作经验、受教育培训情况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资历评价。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考察人选比拟录用职位多50%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体检。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60%、履历分析占10%。

  八、任职

  经区国资委讨论决定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未发现有影响任用情况的,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管理方式、薪酬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5月31日。

  报名地点:宁国路121号916室;报名邮箱:gzwjdjck@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张老师;

  咨询电话:25251098、25251099。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公开竞聘工作由区财务总监公开竞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区管企业财务总监报名登记表》(可于区国资委网站gzw.shyp.gov.cn下载)

  杨浦区财务总监公开竞聘工作小组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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