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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点企业新型学徒制

  企业招收学徒,政府给予补贴。记者近日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启动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11家单位经自主申报和评审认定成为首批试点单位。根据规定,高级工每年每人可获得8000元的补贴。

  今年3月,本市开展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单位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申请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单位的基本条件是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建立待遇与技能挂钩的激励机制;技能劳动者占企业职工比例达60%以上。

  最终,上海巴士、强生、申通地铁、上汽等市属国企,东航等央企、龙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等民企,上海信息安全、燃气、电梯等行业协会,以及上海临港产业园区共11家单位的21个培养项目通过评审,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对其他有学徒培养需求的企业,本市下一步还将考虑扩大试点范围,完善相关政策,向全市推开。

  据市人社局介绍,企业新型学徒制不同于传统学徒制培养模式,主要体现在培养对象、培养内容、培养方式、配套证书和补贴标准方面。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一年到两年。培养内容由试点单位会同培训机构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共同确定,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

  培养方式上采用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培训机构工学一体化教学,企业导师带徒方式等。配套证书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紧缺急需的培训证书。目前的补贴标准按照每年每人初级工4000元、中级工6000元、高级工8000元执行。

  另外,学徒为试点单位新招用人员的,完成培训和考核鉴定,不论是否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凡经试点单位评价合格的,均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学徒为试点单位新转岗或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的,培训后经考核鉴定取得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经试点单位评价合格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培训后经考核鉴定未能取得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经试点单位评价合格的,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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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时报生活·资讯05上海试点企业新型学徒制 2016-06-07 2 2016年06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