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优抚等项目需要服务设施的用地,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这些慈善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43、发展慈善事业能否得到金融部门的支持?
可以。国家为慈善事业提供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提供融资和结算等金融服务。
44、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如何为慈善组织进行购买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向社会提供服务,并依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
45、如有发现慈善组织违法行为的应当怎么办?
《慈善法》第十一章专门规定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慈善法》规定,根据不同情节,分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吊销登记证,罚款、警告、没收、赔偿,构成违法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城乡社区(村)组织、单位内部能否开展慈善救助活动?
城乡社区(村)组织、单位可以在本社区(村)单位内部开展群众性的互助活动。
47、慈善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可以开展慈善活动吗?
可以。慈善组织以外其他组织可以开展力所能及的慈善活动。但活动的内容、做法应当符合《慈善法》的要求。
48、捐赠人参与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有哪些优惠待遇?
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
49、如何加强对慈善组织监管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
有关部门接受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于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社会舆论和社会监管作用。
50、国家采取哪些措施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公民慈善意识?
1)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慈善理论研究;
2)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慈善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
3)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