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对于校车行驶而言,安全永远是重中之重。2月14日上午,杨浦交警对全区各幼儿园及中小学的32辆校车的车况、车载救生设备、驾驶员资格、行车路线等逐一检查审核,并为检验合格的校车发放新学期的校车证。
“打开远光灯”、“打开应急灯”……当天上午9点左右,交警来到民办阳浦小学,对学校的8辆校车依次进行各项安全检查。检查完车灯,民警又让驾驶员打开引擎盖,对发动机机油、水箱等进行检查。随后交警来到车内,对车上配备的安全锤、灭火器、安全带、急救箱、逃生门等安全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对于检查合格的车辆,民警将一大一小两张新的校车证交到了驾驶员手中。发证过程中,民警叮嘱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校车证上的规定线路、时间段、沿线停靠站点行驶,不得随意变更。
杨浦交警支队车管宣传大队民警马建会告诉记者,对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将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两天内需排除车辆安全隐患,随后交警将再次检查,车辆必须合格以后才能获准正常行驶。
交警部门表示,在车辆检验上,要求每辆校车必须配备“安全锤、灭火器、GPS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安全带、逃生门、停车示意牌”。严格执行驾驶人资格审核制度,必须满足具备准驾资格、有3年以上连续驾车的经验、没有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等相关条件才能从事校车驾驶工作。在执法管理上,对校车违法实行“零容忍”。同时,实行最严常态长效管理,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为学生们安全的上学路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