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法与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取得联系,本机关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上海杨浦区互惠专修学校
上海杨浦区宇神科技进修学校
上海杨浦区联想电脑培训中心
上海杨浦区复华软件人才培训学校
上海杨浦区多维多进修学校
上海杨浦区狮王进修学校
杨浦区民政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