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外省市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经当地医保部门备案后来沪就医,将执行上海市相关就医流程和管理规范,执行上海市的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起付线、支付比例、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则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同时,为方便上海本市参保人员在外就医,上海加快备案工作进度、优化备案办法,备案工作坚持批量自动备案,减少参保人员往返折腾。截至8月31日,作为参保地,上海已完成8.3万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参保人员备案工作,相关二代社保卡的发放工作已分步完成。
下一步,上海有关部门将继续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相关系统开发,扩大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范围,同时加强医疗费用管理,配合参保地加强就医秩序管理,更好地让上海的优质医疗服务资源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