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浦区档案馆里,珍藏着民国时期的订婚婚书与结婚婚书,其中一份是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的订婚婚书,在龙凤祥云和花团锦簇的图饰中间,正上是“鸾凤和鸣”四字,主要内容包括订婚当事人的姓名、籍贯、年龄、生辰,订婚仪式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希望新人幸福美满的吉祥祝辞,还有订婚人、证明人、介绍人的姓名和印章。
“从兹缔结良缘,订成佳偶,赤绳早系,白首永偕,花好月圆,欣燕尔之,将咏海枯石烂,指鸳侣而先盟,谨订此约。”与现在的结婚证书相比,带有唯美祝词的民国时期婚书显得更加优美华丽、典雅浪漫,寄托着人们对新人的美好祝愿和期待,也是新人们对彼此的庄重承诺与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