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高校的成功经验表明,要做强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专业机构不可或缺。在借鉴国外经验和上海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上海科改“25条”提出,“可在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专业机构能力建设和人员奖励。
上海大学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高校。这所高校近日新修订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规定:科技成果转化后,“按照实际收益的4%对科技成果转化专职服务团队以及创造条件促进成果转化的相关人员实施现金奖励”,“按照实际收益的26%设立学校统筹经费,用于进一步支持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成果宣传推介等工作”。上大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池长昀说,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服务的学校员工,都可分到4%这块“蛋糕”中的奖金,且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26%这块“蛋糕”中的部分经费将用于支持成果转化,推动上大技术转移中心不断发展。
技术转移服务人才不仅能获得奖金,还拥有了职称晋升通道。写入上海科改“25条”的“设立技术转移专业岗位,为技术转移人才提供晋升通道”,已催生上理工技术转移中心的转岗案例。中心员工闵华是动力工程硕士,从事技术经理人工作7年。“入职上理工5年,在科员岗位上没动过。”闵华说:“现在,我可以走专技发展和职称晋升这条路,感觉前途更光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