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杨浦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涉及商事或其他法律关系复杂的争议纠纷客观上也有所增加。去年,杨浦主动承接试点任务,成立了独立的律师调解中心,在区法院设立了全市首家律师调解工作室,工作室运转至今,调解成果显著。据统计,截至2019年4月,律师调解工作室共接受法院委派调解案件71件,其中,37件已调解案件中有27件达成和解,调解成功率近73%;接受市场委托案件5起,达成和解5起,调解成功率100%,对创建诚信、和谐的民商事环境,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提供更专业的调解服务
杨浦区正诚律师调解中心(下称正诚中心)是全市第一家民办非企的专设律师调解中心,自2018年8月30日中心驻区法院调解工作室揭牌开始,即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区法院的监督下,负责律师调解工作室的运营,接受区法院委派(委托),对相关民商事案件,特别是涉及专业性强、处理难度大的商事案件进行律师调解。
律师如何在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律师调解与人民调解有何区别?正诚中心秘书处负责人包方通过列举中心的调解案例向记者进行了说明:就在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的第二天,经区法院委派,正诚中心对一批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进行律师调解,其中就有某著名酒业公司(下称原告)诉上海某公司(下称被告)的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原告称其为某著名白酒商标的独占许可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该商标作为门头装潢误导相关公众,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对原告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商业信用的不良影响,要求被告立即拆除门头,登报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
区法院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决定委派正诚中心在诉讼立案前开展调解工作,向正诚中心出具了《委派调解函》并提供了民事起诉状、原告证据材料的副本。正诚中心在审核相关材料符合受理要求后,于当日即受理了本调解案件。
正诚中心指派案件秘书联系原、被告双方,初步确认其调解意向,随后,向双方邮寄送达了调解意向确认书、调解告知书、调解须知等程序性材料,并向被告送达了原告的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在双方确认由正诚中心理事长胡卫民律师担任律师调解员后,案件秘书经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安排后,确定了本案适合的调解时间。
2018年9月17日,中心指派胡卫民律师与原、被告及其代理人一起,在区法院内的律师调解室进行了调解。双方各自发表了调解请求、答辩意见后,律师对该案件及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有了清晰的认识:被告就构成商标权侵权的事实并无异议,但双方对于侵权所造成的损失及其损害赔偿的方式、金额等意见存在较大差异。
以上述争议焦点为基础,中心随即展开了调解工作。通过与原、被告双方共同讨论、“背对背”沟通等多种模式,在令双方对彼此的权利、观点、实际经营情况等给予理解和尊重后,原告代理人同意撤回“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请求,仅要求被告立即拆除侵犯商标权的门头,并承担支付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的责任。被告同意提高支付的损害赔偿金额,但与原告主张的金额仍存在一定差距。
对此,胡卫民向被告充分说明了在调解阶段达成协商一致的优势,如争议得到快速处理和解决、避免后续讼累、无需支付后续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使其在理智和情感上都更倾向于愿意在调解阶段解决争议。同时,他也通过向被告介绍同类案件的审理原则和有关判例,令其对合理的赔偿金额有了更为具象化的认识。此外,胡卫民也与原告代理人多次沟通,建议其考量原告的经营情况、规模和赔偿能力,希望其协助与当事人沟通,尽可能降低要求赔偿的金额。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就拆除侵权门头的时间、被告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和支付赔偿金的履行期限等涉案争议,全部达成了协商一致。随即,双方当事人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对于涉案争议事项的处理意见做出了约定,可谓一揽子解决了双方的冲突和矛盾。
包方告诉记者,相较于其他解决争议的途径,律师调解有其独特优势,“区别于以解决家事、情感等纠纷为主的人民调解,律师作为兼具理论专业能力和法律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有条件、有能力更专注于解决涉及复杂法律关系的各类商事、行政纠纷等问题,目前,我们调解的案件类型就多为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动拆迁纠纷等民商事纠纷;区别于双方通过判决等形式被动接受案件处理的方案,基于《调解协议书》中的调解结果,是双方在彼此互信互让的基础上主动提出、同意的调解方案,调解案件往往有更大概率能够得到主动履行,就像所举案例那样,在《调解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内,被告完全履行了拆除门头、支付赔偿款的义务,且原告也撤诉了。”
持续促进律师调解模式发展
律师调解,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之一,目前正处于新生和发展初期阶段。包方介绍,律师调解模式在杨浦“先行先试”的过程中,区司法局、区法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
“正诚中心有一支51人的专业律师调解员队伍,他们都是由司法局、区法院审查选任的,具有十年以上的执业年限,且有一定调解工作经验的资深律师。”此外,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正诚中心制定了调解规则、调解员规则和调解相关文书,确认调解员名册的设立方式,与法院、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各机构建立律师调解程序全过程的工作对接机制,为律师调解业务的起步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律师调解可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区法院也积极配合律师开展调解工作,不仅指定法官专门协助调解案件的交接、明确调解的幅度及范围、出具调解书等,还为律师网络调解工作提供了软硬件支持。包方为记者举例说明:“之前,我们受法院委派受理了一起侵犯图片著作权的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中有一方不在上海,外地当事人因不想长途往返,希望可以进行网络调解。在征求法院意见、获得授权后,我们通过法院建立的在线调解平台,引导双方达成了调解。互联网的便利性加上律师的专业性,双方的纷争得以快速高效解决,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足不出户,便完成了定纷止争。”
不仅如此,在线调解平台的互联网设备同步形成的调解录音录像、调解笔录等,以及能够实现在线签署调解笔录等先进管理软件,充分保障了调解程序的合法有效及可追溯性。法院建立在线调解平台并授权律师调解时使用,可以说形成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的多元化解纠纷模式。虽没有先例可循,但在区司法局和区法院的共同推进下,杨浦律师调解工作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
正诚中心负责人坦言,律师调解工作还有很多问题亟待探索和解决,下一步,中心将聚焦律师调解模式本身,像如何让更多当事人选择和信任,如何选任和考核律师调解员,如何优化和完善调解方式,如何对律师调解案件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等,以及律师调解概念和模式的推广、法院对律师调解结果的司法确认程序、律师调解的收费模式等未决问题和事项,协同相关机构、部门,通过实践和探索去不断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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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杨浦区法院外,正诚中心已把律师调解工作拓展到了外区,先后与静安区、闵行区法院开展了调解合作。而在受理法院委托案件的同时,正诚中心也接受市场委托,有律师调解需求的市民可前往位于扬州路583号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填写相关申请表,或者拨打正诚中心咨询电话(021-54661839)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