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生活·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重申:快递应按地址或约定投递

  据解放日报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近日重申,快件投递应当按照面单上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进行投递,或者与用户协商后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或者收件人。

  实际上,关于消费者在选择快件投入快递柜或者送货上楼方面,早已有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上海市邮政管理局表示,按照上述规定,快递投递快件应该按名址投递,或者按照约定投递。根据《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对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入智能快件箱等不规范行为,用户可以进行投诉或者举报,邮政管理部门也将依法予以查处。■张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综合
   第03版:城事·三区
   第04版:民生·社会
   第05版:评论
   第06版:生活·资讯
   第07版:专题
   第08版:五角场·文苑
“品牌日”“购物节”交汇放大影响力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重申:快递应按地址或约定投递
民办中小学报名平稳
上海小吃节5月15日起举办 多家老字号推特色产品促销
滴水湖畔要建“临港的陆家嘴”
上海轮渡又添“新丁”
海昌海洋公园室内场馆开放
图片新闻
杨浦时报生活·资讯06上海市邮政管理局重申:快递应按地址或约定投递 2020-05-12 2 2020年05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