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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向第一批眼镜经营企业颁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市民购买隐形眼镜须看“出生证”

  ■记者  毛信慧 

  本报讯  6月15日,本区向第一批眼镜经营企业颁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据悉,本市自今年4月起,依法对角膜接触镜(俗称“隐形眼镜”,包含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零售实施许可管理。自今年4月1日起,凡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角膜接触镜的,依法予以制止并查处。 

  位于长阳路上的虹光钟表眼镜商店是杨浦区第一批获得许可的企业之一。记者在店中看到,商家已在醒目位置张贴了“绝不经营未经医疗器械注册的角膜接触镜”的相关告示,店内还设有专门的洗手台,并配备有洗手液。 

  店主杨女士告诉记者,商店配有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并且接受过相关法规和技术知识培训,店里还要求前来购买角膜接触镜的顾客填写相关信息。 

  但相反,购买角膜接触镜的顾客却并不关心商家是否具有许可证,产品是否经注册。一位前来为女儿选购相关产品的顾客就表示,自己“一般只看品牌,并不关心这些”。 

  据预测,本区约有30-40家企业经营角膜接触镜,但目前申请许可的只有13家。区食药监分局工作人员提醒,角膜接触镜属于高风险管理的三类医疗器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消费者如购买角膜接触镜,请到具备角膜接触镜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确认所购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据悉,在今年7月1日后仍未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将被依法查处。对申请流程有疑问的企业,可到杨浦区食药监分局办证窗口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给予具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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