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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达标应以什么为标准?

  ■ 商意盈

  日前,高价“悬赏”当地环保局长下污水河游泳的新闻频出,在“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环保部门出具的数据、说法往往与群众实际感受不符,环境是否达标应以什么为标准?

  16日,温州企业家金增敏在微博上表示愿意出20万元请温州瑞安市环保局长下瑞安市内一条污水河游泳,引发关注。这场风波还未结束,19日,又有一人抬价至30万元,邀请温州苍南县环保局长下河游泳。

  “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缘于2012年5月,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提出了一个“治污新标准”:检验河塘治污成效,不以部门报上来的数据为准,要以环保局长和公用集团董事长带头下河游泳作为河水治理好的标准。

  面对瑞安市内垃圾密布、臭气熏天的河流,当地环保部门表示河内多数为生活垃圾,并非工业污染。在对周边胶鞋企业没有进行环评,对河流水质没有进行科学分析的情况下就得出这样的结论。无独有偶,此前,浙江有工业园区向钱塘江大量排放污水,当地环保部门表示污水全部达标,这与周边群众认为河水“又脏又臭还致癌”的感受也是相去甚远。

  究其原因,是环保部门的说辞难以取信于民,相关部门出具的“言之凿凿”的数据也远远落后于国际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对于工业污水的检测指标有COD、色度、总磷、总氮等20个。对于芳香胺、硝基苯、二氯乙烷、氯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国家标准里面既没有要求,按照目前国内环保部门的技术和设备水平,也无法达到检测目的。

  不管国家标准如何,发生河水污染事件是个沉重的教训,说明我们的环保工作与国际标准、百姓感受还有不小差距,在倡议加快标准提升的同时,必须加快地方产业结构转型,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环保部门应该更多听取群众意见,以能够“下河游泳”为目标加大监管力度和执法强度,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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