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今年4月1日起,上海市医保进入2013医保年度(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记者从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获悉,本区2012年度医疗费综合减负工作于4月1日正式启动。
医疗费综合减负指的是参加本市城保的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精简退职回乡老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自负医疗费用(自费费用不计入此范围、扣除总工会补助部分后)累计超过上年度年收入的30%部分,可申请综合减负。该项政策可以进一步减轻低收入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解决部分参保人员尤其是重病患者因个人负担过重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问题,保障个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4月1日是开始办理该项业务的第一天,记者上午10时左右来到位于兰州路的区医保中心,看到中心业务大厅内前来办理、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综合减负窗口业务量激增。据区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可办理综合减负业务的时间是从4月1日至当年9月底,有需求的市民在该时间段的工作日内均可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但按照历年的工作经验,几乎有80%的业务量会集中在4月1日开始的两周时间内。
截至4月3日,该中心3天共办理综合减负1240人次,减负金额820万元,接待查询、咨询5917人次。
尽管综合减负业务量的急剧上升给医保中心造成了不小压力,但工作人员也对参保人尽早办理的迫切需求表示理解,但同时建议,9月底前均可办理,为省去排队等候时间,市民可尽量避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