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时报周末·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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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美好励志壮怀

  ■刘士达文

  “珍藏美好,构建和谐”杨浦区第十三届家庭文化节在区文化馆举行。我有幸应邀出席。听罢报告,又漫步艺术沙龙教室参观了“档案文化,魅力家庭”杨浦区家庭收藏精品展。这是去年我参加的一个主题活动的情景,至今依然历历在目,常勾起我与上海市档案局之缘的一段美好回忆。

  难忘1999年9月那天,我从上海市档案局领导手中接过鲜红的捐赠荣誉证书,我曾经收藏的《江苏省土地房产所有证》(以下简称《土地证》),已经陈列于该局展览厅,以其丰富独特的文化内涵吸引着众多文史爱好者的目光。喜悦、自豪之情油然而生。

  1965年,我家搬迁新居。父亲在整理书橱时交给我这张《土地证》,并神情凝重地说:“它文化内涵丰富,可作为研究江浙沿海一带农村土改史及上海史的一份特殊文物资料。要好好珍藏。”该证是建国初江苏省崇明县农村土地改革后首批颁发的权威性证书。它酷似奖状,长36厘米、宽35厘米,色泽泛黄,纸质较薄,有部分折裂破损。所载文字赫然醒目……盖有“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及当年县长陆平印章。签发时间为1951年。

  岁月流逝。一日从晚报上看到上海市档案局的征集启事:“为了迎接建国五十周年庆典,特向市民征集建国初期的各类文物史料……”我不由心动,当即致电联系应征。

  次日,市档案局征集科科长陈伟、处长助理程绣明专程来我家访问、审阅应征藏品。他俩一眼看中《土地证》,“呵,已收藏48个年头了,保存得蛮好,真不容易。”并异口同声称赞道。我明确表示,愿将《土地证》无偿捐赠给档案局。他俩再三向我表示感谢,并办理了征收手续。之后,程绣明再次登门,送来了与《土地证》原件尺寸相同的彩色复制品,让我喜出望外。

  我喜欢收藏各类证件,但并非刻意收集,而是来自我本人和家人。他们或荣誉性强,或留有历史印记,颇具纪念意义。从中仿佛看到了自己的人生足迹,也促使家人互相激励。每每翻阅品味,总让人欣喜不已。

  珍藏美好,留住感动,励志壮怀,构建和谐。家庭收藏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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