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7月1日起,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的程序将更加简便,申请人可以在相关社区的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而不再需要前往人才中心、派出所等机构。同时对《居住证》将实行每年签注一次和积分制度的管理方法。《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还明确,对2013年7月1日前签发的旧版《上海市居住证》,在原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为可能出现的办证人数剧增开展多项应急工作,如增加咨询台的工作力量,加派业务熟悉人员值守,方便居民咨询、了解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增设综合受理窗口、临时等候区,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居委会宣传申办工作,引导外来人员分批错峰办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