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消费者林先生在某商店购买了一款日本丽声钟,回家打开外包装发现里面没有合格证书及生产厂家的相关信息,只有使用说明书和没有盖章的保修卡。为此,林先生与商家联系沟通,要求提供合格证书及生产厂家的相关信息,但商家推诿不予解释和处理。
区消保委接受林先生投诉后与商家取得了联系,向其指出产品销售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提供产地、生产者检验合格证明、保修卡等相关材料与信息。
商家解释称,商店里各种品牌的产品进货渠道都是正规的,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在外包装上都有生产厂商的相关信息,林先生所遇情况并非商店有意为之。店方表示不会推卸责任,若消费者对此仍有疑虑,商店可以为其办理退货。消费者表示接受。
区消保委提示,商店在消费者向其反映缺失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妥善处理,不能置消费者的要求于不顾,推诿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