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初步结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污染物产生量小,配套环保措施有效,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可接受;研发管理采用巴斯夫全球统一规范,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从环保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根据环保相关要求,现对项目进行公告,具体信息已分别于2013年5月30日和2013年8月30日在上海环境热线网站(http://www.envir.gov.cn/)上发布,如需了解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该网站查询。如需发表意见,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建设单位:巴斯夫应用化工有限公司,浦东新区江心沙路300号(邮编:200137),潘工,电话:021-24262564。
环评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普陀区云岭东路345号8号楼(邮编:200062),朱工,电话:021-52815377转1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