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社区党务工作者条件
1、具有上海市户籍,居住在本居民区范围内优先考虑。
2、中共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乐于为群众服务,具有奉献精神。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五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三年以上基层党务工作或企业中层管理工作经历者以及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者,可优先考虑;
4、男性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1-2岁。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优秀人才报名参加。
二、招聘居委会储备干部条件
1、居住在本居民区范围内,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有稳定居住和稳定工作的来沪人员。
2、遵纪守法,正直守信,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男性50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1-2岁。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优先考虑。
6、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
7、中共党员、有基层党务工作经验或企事业单位中中层以上管理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优秀人才报名参加。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3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大桥街道生活服务中心(河间路688弄5号301室)
3、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劳动手册或相关职业状况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1套以及2寸证件照1张。
四、录用办法及待遇
报名人员经笔试、面试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体检、政审合格后的人员将被选派到指定居委会实习,实习期享受实习津贴。
经2015年居民区换届,对被聘为社区党务工作者或依法选举产生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居委会成员,符合条件的,经办理相关手续入职并享受相应待遇;未当选人员,自动终止实习,不予聘用。
联系电话:65439695、55670070;联系人:张老师、伍老师
大桥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