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时报周末·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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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出入境新政7月起实施

  近日,公安部推出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系列出入境政策措施,涉及外国人签证、入境出境、停留居留、永久居留等方面,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决定实施的出入境政策措施共有12项,将在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吸引力度、加大对创业初期人员孵化支持力度、促进国内人才流动等方面,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最便捷的出入境环境、最优良的外籍人才居留待遇、最高效的出入境服务。

  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

  据介绍,在加大上海科创中心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吸引力度方面的措施有:取消就业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限制、放宽居住时限要求、挂钩工资和税收,建立由市场主导、门槛透明简洁的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市场化渠道;对重点领域、行业引进的外籍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完善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资格的转换机制并缩短审批时限;扩大高层次人才在口岸和境内申请办理人才签证的范围,提供入境和停居留便利。通过以上措施,实现让市场在评估和配置创新人才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让高层次人才在出入境方面享受到最大的便利。

  加大扶持创业初期人员

  加大对创业初期人员孵化支持力度,为创新创业人员聚集上海科创中心创造更为优良的出入境环境的具体措施有:支持外国留学生在我国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后直接在上海创新创业,吸引在华外籍优秀高校毕业生的智力资源;进一步简化来上海创新创业外国人的入境和居留手续,从境外吸引外国人才资源;扩大长期居留许可签发范围,使在上海工作的外国人享受更为稳定的长期居留预期。在《关于实施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关出入境政策措施的解读》中,进一步解释:取消就业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限制、放宽居住时限要求、挂钩工资和税收等,建立由市场主导、门槛透明简洁的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市场化渠道。外籍人员在沪已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通过以上措施,放宽外籍创新创业人员停留居留期限,扩大停留居留证件签发范围,有助于上海科创中心加强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

  提高出入境服务水平

  为上海科创中心打造优良便捷的出入境软环境的具体措施有:对外籍高层次人才随行的外籍私人服务人员提供居留便利,满足个人工作生活需求;推动完善上海口岸和长三角地区外国人过境免签政策,构建更为便捷宽松的商务旅游环境;探索研究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经上海入境免签政策,全力支持发展邮轮经济;建立公安部和上海市政府间的部市协作机制,持续推动和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通过营造优良的出行和居留环境,充分满足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在出入境方面的合理需求。

  此次公安部决定在上海实施的系列出入境政策措施,涉及外国人签证、入境出境、停留居留、永久居留等方面,都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随着这一系列政策落实和效果显现,将进一步优化海内外人才创新创业的综合环境,推动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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