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拟在浦东江心沙路300号建设9条催化剂生产线,项目配套建设相应环保治理措施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产品催化剂可满足汽车洁净排放的要求,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
初步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本市和浦东新区发展规划相符;项目在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地区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通过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项目建设可行。
公众若要进一步了解本项目情况,可登陆(http://www.envir.gov.cn)上海环境热线网站查询。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巴斯夫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021-61091757,陈工;评价单位:021-52242562-828,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