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所在的区税务局第二调研组开展并跟进了针对街道协税办、个体工商户的专题调研。
在我负责涉税举报工作期间,曾有一位六十多岁的独居老人,因消费纠纷举报商家不开发票,商家也是在卖场租柜经营的自然人,表示如老人要求开发票,立即可通过协税点代开正规发票。这是一个金额不大、并不复杂的涉税问题,由于老人没有手机、不愿提供家庭住址、不接受经办人上门处理,虽然经办部门与协税办积极主动协调、运用快递发票等方式以最快的速度解决了发票问题,固执的老人依然经历了多次奔波。听到老人说为省两元公交车钱,从商场走了几站路而来,搀扶其蹒跚走出税务局时,我心里也是沉甸甸的。
也出现过因缺乏沟通渠道,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自深感委屈无从诉说的情况。比如,一家医药零售企业表示:“有关部门明文规定,零售药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此老是被举报,我们很冤枉。”而前来投诉的消费者则表示:“开发票的事情我只相信税务局,光听你说我也不敢信。”于是,这个案例就经历了“举报-解释-撤诉”的过程,费时又费力。
这类的涉税举报时有发生,在大调研中我们也碰到医药零售企业反映了此类问题。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我觉得,如果在消费者身边就有涉税咨询、维权的服务站,让一些矛盾在产生初期能就地解决。
期待新成立的“自然人维权延伸服务站”作为拓展涉税维权受理渠道、打造涉税维权零距离的重要尝试和举措,能很好地解决此类问题,打通服务自然人涉税维权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