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创建和完善制度环境,推动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经验表明,长期健康的经济增长离不开两个条件:一是需求侧和供给侧共同发力,二是总需求和总供给在总量与结构上平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通过改革推进结构调整,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的适应性,加强激励、鼓励创新,增强微观主体内生动力和盈利能力,进而提高潜在增长率。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强调供给又关注需求,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近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是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要通过一系列政策举措,来解决经济供给侧存在的问题。
具体来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考核评价必须聚焦根本目的,重点考核评价人力资本、创新驱动、经济活力、结构优化和改革成效等方面。
在设计原则上,要注意把握以下三点:一是科学性。指标体系设计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体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任务要求。二是可操作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包含了许多内容,指标体系不能简单累积,而要有所舍弃。应尽量选择简明的关键性指标,确保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三是可获性。一方面,要考虑指标的代表性,客观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和成效;另一方面,要兼顾数据来源的公共性和权威性。
在指标体系上,可设立人力资本、创新驱动、经济活力、结构优化和改革成效等指标。
第一,人力资本指标,可包括经济活动人口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比例、企业从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非信息行业信息技术人员比重、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等等。
第二,创新驱动指标,可包括研发经费支出与GDP之比、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增长率、科技企业孵化增长率、每万名研发人员专利授权数、技术市场交易额增长率、风险投资增长率、互联网普及率、农业信息化率,等等。
第三,经济活力指标,可包括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数量增长率、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增长率、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单位数增长率、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公司数量增长率、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对外直接投资增长率、快递业务量增长率、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非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等等。
第四,结构优化指标,可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新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现代农业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货物出口额比重、居民消费率、新型工业化进程指数,等等。
第五,改革成效指标,可包括GDP增长速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科技进步贡献率、产能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等。
每个指标仅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某个方面,难以全面考核评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因而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还应编制综合考核评价指数。(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