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汇报 近日,上海市教委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日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测试以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5月13-14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7-19日。
根据《意见》,2023年本市中招志愿填报统一在学业考试后、成绩发布前进行。7月16日,市教育考试院将发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7月23日市教育考试院将开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到区、到校录取结果查询,并同日公布各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到区、到校录取分数线。
根据《意见》,2023年中招自主招生分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以及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四个类别,考生可以兼报。
其中,前两种自招录取分别可以填报2个志愿,志愿不分先后。
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设有中本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简称“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简称“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简称“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需面试或测试的专业)三个类别,可兼报。
自主招生录取在学业考试后进行。
根据《意见》,今年中招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分为“名额分配到区”和“名额分配到校”两个类别,可兼报。其中,“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可填报1个志愿,完成中招报名的学生均可填报。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仅限不选择生源初中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填报。往届生、返沪生及跨区报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能填报名额分配到校志愿。■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