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汇报 临时仲裁入法,将探索在具有涉外因素的商事、海事等领域先行先试。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提出当事人可约定在上海、按照特定仲裁规定、由特定人员进行临时仲裁。
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环节,仲裁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上海仲裁机构去年受理案件8306件,同比增长6%;标的额首次超过千亿元关口。当前,推进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上海仍面临仲裁机构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难题,亟待通过地方立法予以支撑和保障。
放眼全球,机构仲裁、临时仲裁长期并存,各有优势。前者背靠专业的仲裁机构,程序更规范,仲裁规则更稳定成熟;后者尊重当事人意愿,可自主选择仲裁员、仲裁地点和适用规则,高效灵活。
在涉外商事、海事等专业领域,临时仲裁需求较高。“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上海特点的临时仲裁,有助于提升仲裁跨境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助力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海峰介绍,接下来相关部门将抓紧制定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设立业务机构的管理办法,为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来沪设立业务机构提供指引和支持。
推动国际仲裁资源集聚,离不开国际化、专业化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目前,本市仲裁机构在册仲裁员3765名,其中包括870名来自全球118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仲裁员。《条例》明确建立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仲裁员报酬体系,并建立仲裁事业发展基金,其中部分用于培养和引进仲裁高端人才。
为充分接轨国际标准,《条例》还有诸多创新,包括外籍仲裁员凭开庭通知可以办理入境、鼓励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等。由此,助力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提高上海仲裁的公信力、影响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王嘉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