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鸿儒 文
南浦大桥是连接黄浦区与浦东新区的过江通道,始建于1988年,竣工于1991年11月19日。
南浦大桥于1991年12月1日正式通车运营。作为当时上海市政府通过贷款和外资建设的重要越江工程,为偿还建设成本,通车后设置了越江费。货车根据吨位收取不同费用,过往车辆需缴纳通行费。具体金额在不同年份有所调整,例如1992年为6元,1994年为25元。
2000年,为改善上海整体投资环境、推动浦东新区发展,上海市政府决定取消黄浦江所有越江桥隧的收费。自2000年5月1日起,南浦大桥正式停止对过往车辆征收费用。
笔者当年从浦西购置一套家具托运至浦东。南浦大桥过桥费由个人支付,其收费收据保存至今(见图)。
该收据正面题头印制“上海市南浦大桥机动车辆过桥费”。收据正上方套印“上海市财政局收费收据监制章”,左下角套印“上海市南浦大桥管理所过桥费征收专用章”。收据右面醒目地印有收费金额25元,收据联3号(蓝色),交给付款方作为收款证明,并注明“现售现金报销凭证”字样,下面是该收据流水号。收据底部印制年份1994年和波浪花纹。其收据背景图案是“南浦大桥”。
该收据反面印着“双向一次收费标准”,分两栏说明:其一为“核定载重或动力”;其二“收费金额”。笔者托运收据是:载重2T至5T(含5T)(包括大客车),收费25元。
收藏一张普通收据,即是收藏一段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