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五角场镇司法所收到一封发自五角场监狱的信函,要求协助调查服刑人员王某监外执行表现情况,根据表现决定是否对其延续保外就医。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五角场镇司法所的社工通过各种渠道,努力收集王某具保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保人责任担保书、房屋产权证、工资或银行存款证明”等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具保人资质、严谨办理各项手续,并综合镇、社区、辖区民警等各方意见,如实向上级部门提供了王某接受社区矫正以来的表现情况,为五角场监狱做出该保外就医人员是否继续保外就医决定提供参考依据。
五角场镇社工点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王某是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原为国家工作人员,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王某在外省监狱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劳动学习,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表现突出。2012年,经当地监狱局中心医院司法医学鉴定,王某患上强直性脊椎炎、高血压III期等疾病,被批准保外就医。
随后,王某服刑的外省监狱将他委托给五角场监狱,由五角场监狱负责对其进行保外就医期间思想、行为的监督,王某被安排在五角场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家养病期间,尚未康复的王某被查出患上膀胱癌,这对本人及其家属而言,又是一次沉重的打击,王某情绪十分低落。
得知这一情况后,五角场镇司法所的社工主动上门,对王某进行了耐心劝导,帮助他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同时,通过王某的妻子做思想工作达成共识,齐心协力帮助王某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以促进其病情的逐步好转,积极主动进行思想改造。
除监外执行服刑对象,社区矫正人员也是重点帮教的特殊群体。A某因贩卖毒品罪而被判处管制,根据相关规定,涉毒、涉黑人员应佩戴电子监控仪器,五角场镇司法所与社工组织同时将A某列入社区矫正重点人员,根据矫正工作相关要求,结合该对象实际情况,协调开展行为监控和思想训诫、帮教工作。
为有效提升社会工作者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帮教质量提升,区社工协会专家督导和社工督导对新航杨浦区工作站的六名同工督导(身兼“社工”与“新社工的教育者和支持者”两职)开展了督导专业培训,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分别从专业理论、实务操作、情绪疏导等多方面进行督导和支持,使本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据悉,目前正值暑期,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区司法局与新航杨浦区工作站社工联合举办了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拓训班,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专项教育,着力提高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质量,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