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9月1日“非标”电动车上临牌的“大限”已至。当天,区交警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牌或违反载人规定的电动车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未悬挂临时号牌违规驶上道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从当日起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对违反载人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将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上午9时,记者在隆昌路周家嘴路路口看到,交警正在对过往的两轮车辆进行检查,大部分被交警拦下检查的电动自行车都已悬挂临时牌照。
9时25分,一辆破旧的电动自行车被拦下,交警发现该车没有牌照,于是对骑车人处以50元罚款。骑车人表示,他一直没空去上牌,刚从老家回上海,正准备抽空去办。不足十分钟,交警又拦下一辆违规载人电动自行车,对骑车人处以20元罚款。在半小时内,有3辆电动车因载人被拦下。
在松花江路双阳路路口,交警也在早高峰时段拦下了8辆未申领临时号牌的车辆。还有部分骑车人已经申领,但未悬挂,交警立即督促车主挂上牌照。据悉,9月1日当天,杨浦交警设立的各个执法点,共查获违法非机动车行为133人次,其中涉及无牌超标车的62人,违规载人30人。
区交警部门提醒,已申领牌照但未悬挂的市民,请务必立即将牌照悬挂起来,如果还未申领,目前本区只可前往平定路88号申领临时牌照,其它区县《临时牌照》补领点请至交通安全信息网查询。交警将在近期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违规载人、行经人行道未减速行驶或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有转向灯但转弯前未开启、搭载6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固定座椅等各类违法行为,希望骑车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