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明确将“不礼让斑马线”列为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然而,一线执勤交警的执法实践显示,超过9成的驾驶员不知“不礼让斑马线”是违法行为。
12月15日中午,记者在周家嘴路双辽路路口看到,从东往西方向的四车道马路地面上,写着四组“车让人”白色标志。14时20分,周家嘴路江浦路十字路口绿灯亮时,每分钟约有50辆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快速穿过,而“T”字形的周家嘴路双辽路路口,因未设置红绿灯,斑马线几乎被过往司机忽略,机动车经过时没有丝毫减速。准备从双辽路由北往南方向横跨周家嘴路通行的行人,或探头张望,或快速躲避,很危险。
“这个路口离周家嘴路江浦路路口大约一百米,驾车司机为赶10多秒的绿灯,加足了油门猛冲,上下班高峰期车辆更多,很少会礼让过路的行人。”在路口执勤的志愿者告诉记者,鉴于这一路口通行十分危险,交警部门特别增加了绿化带隔离桩和机动车道“车让人”地标。社区还在这个路口派驻了四名志愿者,提醒行人避让机动车通行。
连日来,记者通过对黄兴路、长阳路、周家嘴路、江浦路等交通要道蹲守获悉,设置红绿灯的路口,司机均能遵守交通法规有序通行;未设置红绿灯的路口,能主动礼让行人的司机极少,部分司机还鸣笛逼停行人。15日晚19时许,在控江路紫荆广场前,一对年轻的夫妇抱着孩子,欲通过斑马线横穿马路前往新华医院,被抢行的机动车逼停在马路中间的车流中。
今年1月至10月,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公布的全市机动车引发死亡事故十大肇事原因中,“未按规定让行”居首位,占死亡事故总数的10.1%,其中重要一项是“不礼让斑马线”。
今年7月中旬,军工路水产市场附近道路的斑马线上,发生一起货车冲撞行人的严重交通事故。此后,杨浦交警在多个无信号灯控制的特定路段斑马线前,漆画了醒目的“车让人”警示语,明确“人车争道”时的优先权。中原路217号路口漆画警示语后,因不礼让斑马线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目前,这一做法已推广至中原路欧尚超市门前、国定路小区门前等多个路段。
“约九成的机动车司机不知道‘不礼让斑马线’是违法行为,大部分司机都以赶时间为由,觉得要不要礼让斑马线只是个人道德层面的事情。”区交警支队六中队民警单刚介绍说,虽然“车让人”入法,但具体执行中很难界定“减速”、“礼让”标准。对于不礼让斑马线的现象,以往都以警告劝阻为主,只有真正发生交通事故后,才会将司机是否礼让行人作为一个定责依据。
杨浦交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90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违反规定的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交警希望广大司机自觉礼让斑马线上行走的行人,共同营造安全、顺畅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