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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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网上交友被骗59万余元

  ■记者  周琳

  本报讯  在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后,蒋女士希望能找一个靠谱的男士共同生活。为了尽快“脱单”,她将目光锁定在一家大型婚恋网站,希望借助网络平台找到自己的另一半。然而万万没想到,自己非但没遇到“如意郎君”,还碰到了“江湖骗子”。在累计借给“男友”李栋59万元后,察觉异样的蒋女士报了案。

  近日,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栋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2011年,蒋女士在某大型婚恋网站偶遇名为“黄旭”的男子,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后,蒋女士觉得与“黄旭”兴趣相投、性格互补,逐渐发展成了恋人关系。期间,“黄旭”自始至终都声明自己从未结过婚,并多次表达了想与蒋女士结婚的念头,未加核实的蒋女士信以为真。

  一天,“黄旭”打电话给蒋女士,声称自己做生意急需一笔资金。面对“未婚夫”的求助,蒋女士二话没说将一张存有40多万元的银行卡交给了他。后来,“黄旭”又以生病、手机欠费等借口向蒋女士借钱,累计达59万余元。

  直到2014年,蒋女士在给“黄旭”转账时无意中发现,对方账户的名字不是“黄旭”,而是“李栋”。此后,蒋女士前往移动公司办理业务,发现与自己手机绑定的亲情号用户也是“李栋”。此刻,蒋女士才如梦初醒,所谓“黄旭”可能是假名,和自己交往四年的男友就是“李栋”。蒋女士发觉被骗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庭上,李栋称自己早已结婚,骗到手的钱大部分已用于购买彩票,目前没有退赔能力。而蒋女士在法庭上表示,支持“男友”的每分钱都是自己辛苦赚来的,之所以未加思索地将钱借给“男友”,是因为觉得对方有事业心,希望能帮一把。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栋在与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化名、谎称未婚与被害人蒋女士交往恋爱,并编造理由骗取钱款59万余元,已经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李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退赔全部违法所得。(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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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时报民生·社会07女子网上交友被骗59万余元 2016-03-22 2 2016年03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