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严格执法管理有关精神,区机关党工委要求各机关党支部广泛发动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杨浦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全区发动、全警投入、全民参与”的要求,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良好交通环境。同时,要积极推进机关干部承诺践诺活动,号召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模范带头,进一步引导机关干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出行的表率。为此,区机关党工委向全区机关干部提出“文明出行作表率”的倡议:
一、开文明车,自觉践行文明交通行为。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的交通习惯,自觉服从民警指挥,不争道、不抢道、不占道,不乱停、不乱放、不乱掉头,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杜绝酒后驾驶。在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抛洒物品。切实做到“四不”:酒后不驾车,实线不变道,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
二、行文明路,积极倡树文明交通风尚。严格做到: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道路上乱丢东西,不在机动车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与自行车抢道,不妨碍汽车正常通行;骑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不在禁行区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监督和推进文明交通环境的建设。
三、做文明人,努力争当文明交通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为耻。主动爱护交通安全设施。自觉排队上下车,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人和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文明出行”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
四、倡文明事,广泛发动人人参与行动。大力倡导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杨浦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率先垂范、模范带头,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踊跃报名认领协助管理交通路口畅通值勤,利用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在交通复杂区域(路段),引导行人、非机动车正确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通过,敢于制止和劝导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
区机关党工委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