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民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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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年前的师徒教学合同

  区档案馆至今保存着两份上世纪五十年代国棉十七厂的师徒教学合同,落款时间分别为1953年4月16日和1954年5月1日。当时,师徒间订立教学合同主要是为了加强老职工对新职工的传帮带,提高技术水平。教学合同上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见,详细规定了教学内容与完成时间、教学期间师徒双方保证贯彻条件、保证人保证贯彻条件等内容,最后规定合同一式三份,师徒各执一份,领导一份,并分别由订立合同的师傅、徒弟以及保证人、批准人签名。

  国棉十七厂位于杨树浦路2866号,前身为日本大阪东洋纺织株式会社1921年设立的上海工场,1936年改称裕丰纺织株式会社,是杨浦日资纺织企业中较为有名的一家。抗战结束后被国民政府接收,改为中国纺织建设公司上海第十七纺织厂,当时共有纺锭11.8万枚、线锭2.4万枚、织机2822台,生产规模在上海纺织界数一数二。1950年,更名为国营上海第十七棉纺织厂。到1953年7月,已拥有职工8000多名,纺锭逾10万枚,更涌现出了闻名全国的劳动模范——黄宝妹。1990年,全厂职工超过万人,固定资产达10419万元,拥有纱锭148544枚,线锭17760枚,气流纺960头,布机1924台。如今,国棉十七厂已搬迁到江苏大丰,原厂区已被改建为上海国际时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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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年前的师徒教学合同
没有例外一视同仁 没有死角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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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时报民生·社会0663年前的师徒教学合同 2016-04-12 2 2016年04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