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补短板·交通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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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所联动”清理“僵尸车”

  ■记者 周琳 文/摄

  本报讯 近期,本区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逐渐步入常态化,一些违法、违章行为,被一一曝光处置。日前,杨浦交警支队四中队联合控江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所有“僵尸车”、违停车辆进行一次性集中清理。

  当天下午,杨浦交警支队四中队民警与控江路派出所民警联合巡逻至源泉路61号时,发现门口人行道上停着一辆悬挂沪AXXXXX牌照的暗红色“僵尸车”,车前引擎盖张开,有被撞击的痕迹,车身布满灰尘。根据相关规定,所有违停车辆都将牵引处置,这辆违停的“僵尸车”当场被拖走。

  “这辆车停在人行道上既影响交通,又影响市容,根据交通大整治的要求,今天必须把它拖走。”根据车牌信息,杨浦交警支队四中队警长黄丁毅拨通了“僵尸车”车主何先生的电话,告知其违法停放的小轿车已经变成了“僵尸车”,现在警方要依法进行牵引处置。

  “这辆车麻烦您了,你们这样做是帮我的忙了,我还得向你们表示感谢!”没想到“僵尸车”车主何先生非但没有惊慌,还不停地连声致谢。

  原来,这辆进口马自达小轿车是何先生早年因接受抵债而获得的赔偿品,没想到使用过程中发现,进口车的维修费和保养费贵得惊人,无奈这辆车就被闲置。之后,何先生将这辆马自达小轿车送给了汽修店老板,希望能帮忙尽快处理。汽修店陈老板计划拆下零部件出售,因生意繁忙没顾得上处理,几个月拖下来,马自达轿车被闲置成了“僵尸车”。

  区公安分局控江路派出所副所长章坚介绍说,派出所网格巡逻民警之前发现这辆“僵尸车”,曾多次对店主陈老板进行告知,希望他尽快拖走,但一直无动于衷。

  “按规定,报废车辆应该到车管所申请,何先生这种随意处置的方法明显不妥,尽管被查车辆是长期没有上路的‘僵尸车’,但因违章停车,车主仍然要受到罚款200元的处罚。”执法交警表示,如果三个月内车主没有主动处理违章接受处罚,交警部门将对“僵尸车”实施强制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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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时报补短板·交通大整治04“警所联动”清理“僵尸车” 2016-04-14 2 2016年04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