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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交警:
平衡车滑板车不得上路行驶

  ■实习生 董盈岑

  本报讯 近日,杨浦交警在五角场地区针对平衡车、滑板车等非交通工具代步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当晚8时许,交警发现有3、4名代驾人员骑着电动滑板车在非机动车道上滑行,随即将他们拦下,并处以20元的罚款。交警告诉记者,这些“非常规”交通工具没有路权,骑行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极易造成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在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将被处以罚款50元,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将被处以罚款20元。

  记者发现,这些电动滑板车构造非常简单,一个座位,一个滑板,再加上一个直立的方向杆,凭借把手上的加速器就可以前行、刹车,加速仅依靠把手上的装置。而这样简易的“车”,全速行驶时甚至能达到与电瓶车差不多的速度。杨浦交警支队七中队民警表示,类似像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非常规”交通工具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这类设备上路即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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