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与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办、江三角域外劳动法智库沙龙协办的“《劳动合同法》修改与劳动用工变革研讨会暨江三角·劳动法智·2016年会”在上海财经大学举行,会上发布了“江三角《劳动合同法》修改系列座谈会”调研报告。
该报告是历时数月,在多地开展了近20场座谈会,听取了近400家企业意见建议的成果。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上海律协劳委主任陆敬波介绍,调研体现了跨地域、跨行业、跨性质、跨规模、跨主体的特点。“我们在上海、北京、深圳、西安等多地开展座谈,横跨现代服务业、生产制造业等多个行业,访谈对象既有国企也有民企,既有大型央企,也有中小微企业,既有用人单位,也有劳动者。”
报告指出,《劳动合同法》修改应在明确立法理念后,秉持精细化立法原则;法律适用统一化与劳动标准的差异化;劳动法律法规首先应在强调底线化的基础上实现灵活化;现行很多劳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制度的法律后果,劳动法律法规亟待清晰化;在信息时代立法应具有适当的预判性。
近年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长期与其实践单位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在劳动法学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方面广泛开展互动合作。在学术研究领域,法学院多位知名劳动法学教授协助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学术探索。在教学实践方面,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为法学院的学生提供各种国内外高品质的劳动法实习机会,成效显著。本次会议就是双方在学术研究领域开展的一次重要合作互动,旨在就现实中企业用工的各种问题等热点议题进行深入研讨交流,为《劳动合同法》修订与新形式下的劳动用工变革提供真知灼见。
会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沈同仙、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许建宇、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叶芳、同济大学法学院讲师王倩、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屈晓蓉、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坤刚分别就“新业态劳动关系的劳动法规制”、“劳动关系主题分层与劳动合同法修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经济补偿金制度修改建议”、“经济性裁员制度的困境与重构”、“解雇保护制度的修改”等主题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