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标准
杨浦“十佳技能新星”候选人须来自企业生产一线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含5年)时间,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难关攻克或提出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具备突出技能水平,在本市(区)或行业内产生重大影响。
二、评选时间
2016年8月20日-9月20日
三、选拔方法
杨浦“十佳技能新星”选拔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单位推荐。杨浦辖区内企业单位研究并通过推荐人选,填写杨浦《十佳技能新星申报表》上报企业推荐部门,由推荐部门核实其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等相关证明材料后盖章确认统一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个人自荐。个人填写杨浦《十佳技能新星申报表》及提交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等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所在单位核查无异议,上报企业所属街道,由街道(镇)盖章确认统一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选拔程序
(一)申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和推荐名额组织筛选,重点审查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确定候选人,填写推荐意见,向区命名工作小组报送推荐材料。
(二)初审。命名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评议。命名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议,专家评出杨浦“十佳技能新星”候选人推荐人选,报命名工作小组审核。
(四)公示。由命名工作小组将专家评审的候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审定。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经命名工作小组研究批准。
五、选拔要求
(一)坚持民主推荐。要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候选人由所在企业和单位民主推荐。
(二)突出工作实绩。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具体组织推荐和选拔工作。推荐材料在2016年9月10日前报送区命名工作小组。
六、选拔表彰
(一)对获得杨浦“十佳技能新星”命名的个人,优先推荐参加杨浦区首席技师工作资助评选。
(二)召开大会,对杨浦“十佳技能新星”进行命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地址:江浦路549号10楼1005室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25033489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