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民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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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杨浦“十佳技能新星”
杨浦启动“十佳技能新星”命名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充分调动广大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现在全区组织开展杨浦“十佳技能新星”命名活动。

  一、选拔标准

  杨浦“十佳技能新星”候选人须来自企业生产一线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含5年)时间,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难关攻克或提出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具备突出技能水平,在本市(区)或行业内产生重大影响。

  二、评选时间

  2016年8月20日-9月20日

  三、选拔方法

  杨浦“十佳技能新星”选拔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单位推荐。杨浦辖区内企业单位研究并通过推荐人选,填写杨浦《十佳技能新星申报表》上报企业推荐部门,由推荐部门核实其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等相关证明材料后盖章确认统一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个人自荐。个人填写杨浦《十佳技能新星申报表》及提交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等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所在单位核查无异议,上报企业所属街道,由街道(镇)盖章确认统一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选拔程序

  (一)申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和推荐名额组织筛选,重点审查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确定候选人,填写推荐意见,向区命名工作小组报送推荐材料。

  (二)初审。命名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评议。命名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议,专家评出杨浦“十佳技能新星”候选人推荐人选,报命名工作小组审核。

  (四)公示。由命名工作小组将专家评审的候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审定。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经命名工作小组研究批准。

  五、选拔要求

  (一)坚持民主推荐。要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候选人由所在企业和单位民主推荐。

  (二)突出工作实绩。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具体组织推荐和选拔工作。推荐材料在2016年9月10日前报送区命名工作小组。

  六、选拔表彰

  (一)对获得杨浦“十佳技能新星”命名的个人,优先推荐参加杨浦区首席技师工作资助评选。

  (二)召开大会,对杨浦“十佳技能新星”进行命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地址:江浦路549号10楼1005室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25033489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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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时报民生·社会06寻找杨浦“十佳技能新星” 2016-08-23 2 2016年08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