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夜半行窃还不忘“偷食”打打牙祭,近日,杨浦警方破获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令人苦笑不得的是,这名男子连放在车内的咸肉都雁过拔毛,而更令人无语的是,男子还是一名吃货,但凡被害人车内的零食、酒品,其都会一个不剩地带走,其中甚至包括一份咸肉,多瓶红酒以及一坛黄酒。
今年春节假日期间,杨浦定海地区连续发生数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接到报案后,杨浦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会同定海路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全力开展侦查工作。经现场勘查,侦查员发现小偷系使用硬物敲碎车窗玻璃后进入车内盗窃。由于其挑选的地点多为偏僻路段,作案时间又在凌晨时分,当时并没人发觉。
经过进一步调查,在数个案发现场都曾出现的一辆黑色小轿车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在2月3日凉州路案发现场,侦察员通过调阅街面监控,捕捉到了一光头男子的身影。视频画面显示,当日凌晨2时许,该男子手中提着两个袋子,步行穿过周边里弄的小弄堂。侦查员立即对其进行循线追踪,并最终确认该男子为黑色小轿车驾驶员陈某,其手中的物品与当天被盗车辆内财物相符。
经过连续数日的追踪,侦查员在海州路附近发现了陈某驾驶的作案车辆。
2月6日凌晨,通过连续多日的守候伏击,侦查员在海州路280弄附近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并在其暂住地内查获行车记录仪、红酒、黄酒、香烟、咸猪肉、备用轮胎等涉案物品。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如实供述了自2017年1月底以来,在杨浦定海地区实施盗窃车内财物案件9起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一万余元。据陈某交代,因其独自驾车作案,得手后转移财物比较方便,所以常将被盗车辆内财物席卷一空,甚至连咸猪肉、工具箱、备用轮胎等物品也不放过。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车主,车辆不是保险箱,请不要将贵重物品放置在车内。